《黄帝四经·十大经·名刑》

欲知得失,请必审名察刑(形)。刑(形)恒自定,是我俞(愈)静。事恒自也(施),是我无为。静翳不动,来自至,去自往。能一乎?能止乎?能毋有己,能自择而尊理乎?纾也,毛也,其如莫存。万物群至。我无不能应。我不臧(藏)故,不挟陈。乡(向)者已去,至者乃新,新故不谬,我有所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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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懂得得失福祸的道理,就一定要审知事物的名称与客观存在之间的关系。天下万物都自有他们确定的归属,因此人就更应该持守清静。天下万物都自有它们运行发展的规律,因此人也就应该虚静无为。…..查看全文

黄帝四经十大经名刑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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